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促进本市体育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发挥区政府在加快发展首都体育产业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京体产业字〔2016〕2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体育产业基地类型
北京市体育产业基地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以产业园区为单位,命名为“北京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二是以体育产业重点领域的知名企业或组织机构为单位,认定为“北京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三是以持续运营的优秀体育产业活动或项目为单位,认定为“北京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基地
1.体育资源丰富,体育产业聚集效应明显,有相当的体育产业基础和规模,产业特色鲜明,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本地区的平均水平,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效益显著,对本地区及周边体育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2.建设发展环境优越,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健全,具备培育大型骨干体育企业和孵化中、小体育企业的条件;
3.建设与发展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得当;
4.所在地的区政府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将体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制定比较完善配套政策;
5.申报园区应具有职责明确的专业管理运营机构。
(二)示范单位
1.在体育产业的重点领域成绩显著,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本领域内的业绩及案例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2.持续经营3年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发展趋势良好;
4.发展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得当;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示范项目
1.项目持续运营时间3年以上、影响范围广、参与者众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体育产业特定领域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2.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3.项目运营及管理制度健全;
4.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运营管理。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示范基地由拟申报园区管委会或园区企业联盟向其所在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示范单位由拟申报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示范项目由拟申报项目运营机构向其注册地所在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北京市体育局推荐和报送;
(三)北京市体育局受理各区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的产业基地类别提交申报表和申请报告(见附件)。申报表和申请报告内容均以2019年度发展状况及相关数据为依据撰写;
(二)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A4大小,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格式刻录光盘),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所有申报材料内容应确保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有关要求。如有任何信息缺失、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报材料将予退回并取消申报主体本年度评审资格。
(四)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注册地所在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
(五)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序 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东城区体育局 |
李 享 |
64268535 |
2 |
西城区体育局 |
孙春华 |
63530591 |
3 |
朝阳区体育局 |
王 欢 |
65686858 |
4 |
海淀区体育局 |
刘 洁 |
62550533 |
5 |
丰台区体育局 |
李志仁 |
63819033 |
6 |
石景山区体育局 |
安洪艳 |
68821771 |
7 |
门头沟区体育局 |
李 坤 |
15911064886 |
8 |
房山区体育局 |
王 灿 |
89357387 |
9 |
通州区体育局 |
焦静东 |
80888565 |
10 |
顺义区体育局 |
曹 猛 |
69463905 |
11 |
昌平区体育局 |
于梦迪 |
80102173 |
12 |
大兴区体育局 |
刘 洋 |
81299038 |
13 |
平谷区体育局 |
马雪艳 |
89983979 |
14 |
怀柔区体育局 |
陈海丰 |
69622671 |
15 |
密云区体育局 |
宋娅典 |
53899597 |
16 |
延庆区体育局 |
李 陟 |
69107720 |
17 |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陈 伟 |
67880279 |
五、其它事项
(一)北京市体育局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联系人:张 骏、钟 声;联系电话:87244794)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